校内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和《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实际,为加快推进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申购报名工作,学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制定《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实施方案》,召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征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住户代表、人事处、校工会及校内各单位、全体教职工意见并修改完善后,上报校长办公会及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同意,现予以公布。
附件:《广西医科大学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剩余非还建住房实施方案》。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9日